杭州发布全国首个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办法
为规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近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杭州市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统筹纳入本辖区老旧小区成片更新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综合实施管线迁移、绿化迁改等施工。相关资金方面,《管理办法》强调,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可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设、管线迁移等事项的补助。业主加装电梯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此外,《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此外,《管理办法》要求,需要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住宅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应当明确项目申请人及实施主体的职责、项目建设资金估算及分摊方案、电梯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资金分摊方案等内容。
据悉,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
合肥细化完善部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程
为进一步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业主权益,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修改<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程(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条例进行修改。据悉,《通知》将相关条例中第十六条第(一)项第1目“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以及共用屋面、共用墙体渗漏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查勘应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查勘鉴定结论”修改为“屋顶、外墙渗漏的,维修资金使用前,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维修相关区域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屋顶、外墙渗漏严重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产生影响以及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查勘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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