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沙发布文旅体行业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在中央、省市有关文件指导下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具体工作指引如下:
一、总体防控要求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尊重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的六大总体防控要求,结合省、市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根据我区实际对各领域、各区域的防控措施进行分级细化,推动分区分级防控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二、分区分级主要防控措施
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包括区内文化、旅游、体育企事业单位及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符合公共场所特征,应按照国家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与控制等部门要求做好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按照《广州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要求,暂停对发热和有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提供服务,并要落实做好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体温测量,如有咳嗽、感冒、体温超过37.3℃等症状,暂停提供服务。
全面有序放开、分批推动复工复产
1.第一批:全区旅游A级景区(开放式A级景区或A级景区开放式区域的室外区域)、旅行社(复工期间继续暂停旅行社团队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业务)、星级酒店、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室外体育运动场所(室外无身体接触、非人员密集运动项目),要按照相关规范指引,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2.第二批:以室内参观为主的A级景区;全区游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文化娱乐企业;室内体育馆、游泳池等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条件成熟按要求推进。
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单位,应按照省、市、区防控要求,在复工复产前制定周密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防控响应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应急处置办法,没有方案的不能复工复产。第二批复产的文旅体企业、单位,要抓紧落实好防控机制、防控物资设备、防控场所设施以及足够的防控人员力量,加强对员工防控知识培训,为复工复产做足准备。
严密复工复产:
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区防控要求,全面落实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等“五个到位”。要按照已经制定并报备过的复工复产方案及应急预案,不折不扣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加强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严密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和员工健康排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要求配置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属镇(街)、社区报备。发现异常的情况,按市、区防控办相关指引立即处置。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的“五个一”管理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区文广旅体局组织协调卫健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等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复工复产企业加强事前事中监管,核查复工复产条件。一旦发现达不到防疫控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停业整顿。(二)明确属地监管职责。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辖区文旅体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复工。对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在具备本通知复工复产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工作指引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现员工有疑似新型冠状肺炎或其它突发情况的,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工作,并向属地镇街、区卫健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四)积极做好爱国卫生运动。企业应全面加强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蚊媒孳生地,加大环境卫生清洁力度,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角落,防止疾病传播。(五)加强宣传教育。企业应加强对员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员工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认识、科学防控疫情,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来源:南沙发布